|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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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9)桂0107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2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上诉人***,上诉人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63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上诉人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