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黄石市润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山南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营销服务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大冶市人民法院(2019)鄂0281民初3151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三项;

二、变更大冶市人民法院(2019)鄂0281民初3151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51768.16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56元减半收取928元,由***负担25元,***负担356元,***负担5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44元,由刘帮如负担747元,***负担4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1-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