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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艾一商贸有限公司
扬州市春和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扬州市春和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0310元,减半收取计10155元,由原告扬州市春和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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