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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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济南长清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地凯防雷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唐济南长清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3974.5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40元,由申请人山东地凯防雷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