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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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亿特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亿特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411905.65元; 二、被告重庆亿特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411905.65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31日起至付清时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进行计算); 三、被告重庆亿特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03.5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851.79元,由被告重庆亿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