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庆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 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 |
| 类型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庆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19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470元,由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