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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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宣房房屋经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通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袁 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 记 员 甘雯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