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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蜀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四川蜀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支付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间的劳务费用28400元。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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