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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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东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第三人上海东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被告***办理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梅路XXX弄XXX支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至被告***名下的相关手续; 二、被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梅路XXX弄XXX支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登记至被告***名下后三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的相关手续。 案件受理费13,365元,减半收取计6,68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