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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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达源铁艺制品有限公司 常熟中南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先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市宝瑞铁艺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阴市宝瑞铁艺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914元,由原告江阴市宝瑞铁艺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