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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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块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皖0191民初366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偿还当金本金3000000元并支付当期内综合费(以3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91%,自2020年5月19日计算至2020年6月11日止)、违约金(以3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20年6月12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三、***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9000元; 四、***、***、安徽十块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三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二、三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对***、***抵押的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合蜀字第××号、81××36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2034元减半收取为1601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017元,由***、***、***、安徽十块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负担2972元、合肥皖通典当有限公司负担5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