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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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3元(原告已预交),全部退回原告***。鉴定费820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