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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华市白鹭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金华市白鹭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钱建忠、姜小红、钱建丰、杨美丹银行存款1104837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隐匿、毁损、租赁、典当、赠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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