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唯创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06民初13688号 原告:成都唯创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乐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唯创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成都唯创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并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成都唯创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罗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张翠嫆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