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丹阳市宏森新农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丹阳市金盛道路电力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亚太光学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4908元,由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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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丹阳市宏森新农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丹阳市金盛道路电力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亚太光学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4908元,由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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