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 内蒙古东风悦达起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9448.52元。 二、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