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永顺锅炉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华亭煤矿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华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永顺锅炉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10月16日签订的《华亭煤矿生产区锅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技术协议》于2020年5月28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永顺锅炉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款209.402542万元;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23552元,由被告(反诉原告)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5355,由原告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永顺锅炉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000元,被告(反诉原告)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2355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