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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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乾安物流有限公司 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常宁市支行的账号×××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78636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在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的账号×××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78636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在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的账号×××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78636元; 四、冻结被申请人常宁泰森鞋业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常宁支行的账号×××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78636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