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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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522执2540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住***。 负责人:姚海荣,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经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