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建工物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限额人民币336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北建工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饶林生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法 官 助 理 孙玉宁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