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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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3466666.67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0433008.22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三、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4841106.2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