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车损、施救费、评估费计8526.38元和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计4659.45元,合计13185.83元,此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附汇款方式:户名利辛县人民法院执行划拨款开户行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账号20000359149310300000034);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120元,由***负担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