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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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河南九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网络查控被保全人河南九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保全金额以6053135.87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