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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天城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6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