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兆佳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594895830元的财产【依据本裁定与本院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的(2018)粤民初160号民事裁定所保全的财产总价值以人民币594895830元为限】。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15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