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太平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太平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55元,由原告北京太平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鉴定费19360元,由原告北京太平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