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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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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法院 永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福建三信织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292元,由福建三信织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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