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昆明中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4786.6元,共计6786.6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1-0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