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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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飞行(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访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体飞行(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30元,由原告中体飞行(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 凛 人民陪审员 田惠来 人民陪审员 朱宝芹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龚燕群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