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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2020)桂1321民初44号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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