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李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5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以28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600元,由原告***负担1480元(已交纳),被告***负担2812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本院)。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赵 娜

人民陪审员  邢卫东

人民陪审员  樊艳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书 记 员  李 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