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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鸿运长峰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恒祥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保险金224876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38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4339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负担1499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郭高明

人民陪审员  关广凤

人民陪审员  李丹萍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王义嫔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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