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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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之港实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陆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濮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豫0928执2427号 河南豫之港实业有限公司、朱红跃、濮阳市陆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南豫之港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聚铭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红跃、濮阳市陆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