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川19执保13号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都天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川19民初63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坝小区宗地编号为5××7-d-03的国有土地31291.58平方米,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兴文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全部新建厂房及相关建筑。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附:(2020)川19民初6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郭勇联系电话:0827-581××××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