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实创实景家装(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金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实创实景家装(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订金18000元; 二、实创实景家装(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设计费2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260元(***已预交),由实创实景家装(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朱 乐 人民陪审员 唐 薇 人民陪审员 尚振儒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白 云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