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 湛江市第二中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遂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赔偿款269391.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192.08元,由原告***负担3067.74元,被告***负担2124.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