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102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