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尔多斯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1执769号 雷爱文、鄂尔多斯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张森: 雷爱文与鄂尔多斯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张森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187.1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8681.15元,其中,迟延履行金3182元,案件受理费851元,执行费461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雷爱文。至此,雷爱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内0621民初57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