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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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四川华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60元,由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