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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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瑞利运输有限公司 内蒙古厚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天亿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判令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内蒙古瑞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费158109元、施救费9000元、合计167109元。 二、驳回原告内蒙古瑞利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38元,减半收取计2219元,由内蒙古瑞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397元,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承担18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