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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仓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代第三人***向原告***、***支付20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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