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锦隆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邛崃一恒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9元,由原告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