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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鲁木齐润扬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鑫天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203634.03元,执行费2955.00元。

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如款额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依法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马卫国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书  记  员   杜玉玲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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