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霍尔果斯锦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凯燕置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新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无锡凯燕置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锦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 哈尔滨新世纪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61,800元,随案移交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