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石油分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金竹兴加油站(普通合伙)
中铁二局贵阳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阳石油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中铁二局贵阳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84800.00元,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贵阳石油分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1670.68元,减半收取10835.34元,由中铁二局贵阳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