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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持有的票号为3***6、出票人山东威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票面金额贰万元整、出票日期2018年5月7日、到期日2018年11月7日、出票行为威海市商业银行文登支行的承兑汇票一张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史丽丽

人民陪审员  唐功文

人民陪审员  孙书阳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于 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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