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金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淡村路支行账号45×××39的银行存款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