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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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经营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广州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合同款项45000元以及材料费38578.5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3294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926.3元,由原告***负担1296元,被告广州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630.3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其中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在履行判决时直接向原告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