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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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涵谷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重庆艾博特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季建华 人民陪审员 王国英 人民陪审员 朱雪琴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缪宇蓓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