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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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5)威文商初字第382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再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或者由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






